你好,吴园律师:
我是农村人,07年底我在农村本地订了一套房,交了定金、签了合同、订了交房期,可建筑老板推迟一年筑房不说,还在不通知房主的情况下改了房屋方向、改了房屋面积,并且施工一半就贴出通告:因为四川地震,房屋加固防震,故每平米加价100元,现在交齐余款,如不买房可退钱退合同。一张冷冰冰的通告把前期的合同全部作废。原指望去年就住新房的我提前三个月卖了旧房,准备交余款,可现在——不买没房住,买涨价房又心不甘,您认为我能维护自己的权利按合同价购房吗?
位律师回复
关键要看你们的合同是否合法,就是说土地是否经国家征用。如果合法你完全可以要求开发单位承担违约责任。否则损失根据过错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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