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财务部的老总妹妹想来代替我们的职位,这是变相要求离职吗,我可以要求补偿多少?
你好,周旺律师:
我与11月底进入公司培训,12月底正式上岗。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最近盈利额下降,但没有去劳动局验证,就降低我们员工的工资。特别是我们财务部的2个人,工资不按新下来的新工资标准,说我们这个月就只有这么多,签就签,不签就走人。连以前我们享有的提成都没有了,而且就我们2个没有。因我财务部的老总妹妹想来代替我们的职位,这是变相要求离职吗?我可以要求补偿多少?
公司在变相的要你走人,你可以要求支付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