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这样补签合同的做法合法吗,我能要求单位为我补交06年2月至今的保险吗?
你好,张明律师:
您好,我是06年2月至07年2月签有一年劳动合同,因其他原因我的社会保险关系不能转到单位,合同中规定工资中含有我的各种保险费用,由我自己上,合同到期后单位没有与我续签,但单位对我不错,我至今还在此单位继续工作,工资待遇也有提高,保险一直是我自己在上。现在单位要求我续签从07年3月至09年12月的原合同,他们这样补签合同的做法合法吗?我能要求单位为我补交06年2月至今的保险吗?谢谢,急急急!
你好!可以要求补缴的!北京律师祝永根电话:13141427548QQ:422829278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