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无知情权,虽然打过电话,但是是不是构成事实合同,谁为1500欠费买单?

我无知情权,虽然打过电话,但是是不是构成事实合同,谁为1500欠费买单?,第1张

各位律师:
租赁合同2008年6月5日-2008年12月4日,每月850,押金800,我承担水、电,煤气和有线费用。实际上租住为1年,房租交道2009年6月4日
(半年)书面合同约定月租金850,如出租人期满前不再出租,需退未注满的房钱并支付中介费(本地为1月租金)
1。我另外找了房子,本房子5.21房东租给他人,是否算是违约,需要支付约定的赔偿?
2。房间内有电信的电话宽带,是我之前承租人办的,办理手续中房东要签字。后一直未用,欠费1500!电信的电话和宽带户主不是房东,但是在我房间,我只接过电话,房东也不清楚怎么收费,但是坚持认为应该我交,这是否合理?
即:房东有无资格转让电信业务给我?我无知情权虽然打过电话但是是不是构成事实合同?谁为1500欠费买单?

位律师回复

电话欠费要结合欠费的具体时间来判定由谁承担。如果是你入住前产生的,你可以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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