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方面的,会被罚款吗,4)这种情况下您能给我们提出一些好的建议吗?
你好,曹书珍律师:
我家养殖地闲置(大约二十几户,出租、闲置、养殖的都有)于去年出租,租房人开小型木器加工厂。今年,附近的邻居告到镇政府说有漆味污染,还告到镇里工商,由于租房人(外地户口不好办照)没有营业执照被罚款,我们找到邻居表示一定多注意,但没效果。邻居今天又找到镇政府,表示政府再不管就告到环保局。租房人又找到我们,说希望能用我们的名义办营业执照然后他用于经营,可以签一份合股经营的合同,如果以后有什么问题,可以在合同中注明均由他负责。
1)用我们名义办照,如果以后真出了事,真的可以按合同约定由他承担所有责任吗?这种方法合法可行吗?
2)如邻居继续扰乱,租房人无法正常经营而导致我们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法履行,没有到期的租金我们用退给租房人吗?
3)如邻居继续上告,我们做为出租方会有可能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吗?哪方面的?会被罚款吗?
4)这种情况下您能给我们提出一些好的建议吗?
期待您的答复。谢谢您了!
以您的名义办理营业执照,如果有什么问题,法律后果将由您来承担,关于未履行房租问题,要看一下合同的约定,建议您委托当地律师帮您审查一下合同,规避因承租人违法经营而造成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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