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家不可以超出的文件在土地管理局,请问现在在他家的行为属于侵权吗,我家可以告他家吗?
各位律师:
我家有一巷道长2米,使用权归我家所有,我家两年前就在这2米内建了一堵1.8米高的围墙。旁边还有一空地,现在空地的主人要来建房。要建一石脚向巷道里占25公分至50公分;还要在巷道内建设他家的排污滴水设施,无理要求我家让出50公分,说是他家也有50公分的滴水\采光\排污的空间。
这2米的巷道不在任何一家的建房面积和土地使用面积内。我家在6年前就和他家签了一个2米长的巷道使用权归我家所有,他家不可以超出的文件在土地管理局。
请问现在在他家的行为属于侵权吗?我家可以告他家吗?
您好!侵权与否关键看证据材料,如果确实有证据证实双方曾经对“2米的约定属于您方”则属于侵权,可以起诉。如没有该份证据,则不属于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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