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可不可以,另外,想问您律师费是怎么算的,是按诉讼费的百分比算的吗?
我是2008年12月05日日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但是我在公司上班的第五个月的时候,老板突然打电话把我辞退了。
本来工资是要发的,但是我对老板说了一件事情:当初我在公司面试的时候,其实是骗了公司的。当时对公司讲,自己的工作经验有2年,其实是大学刚毕业,我把这个事实告诉了老板。然后老板就以我骗了公司,所以以第五个月工资不发放作为对我的惩罚。
现在,我想要回我那个月的工资,然后还有代通金以及经济赔偿。还有上班五个月一共18天的周六加班费,不知道可不可以?
另外,想问您律师费是怎么算的?是按诉讼费的百分比算的吗?
公司辞退属于违法辞退应当支付赔偿金,另你还可以主张拖欠的工资以及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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