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2002年原审原判决到2007年5月中院判决这段时间是否应该计息、该如何计算、法律依据是什么?

可2002年原审原判决到2007年5月中院判决这段时间是否应该计息、该如何计算、法律依据是什么?,第1张

你好,何乃民律师:
案情:在2002年判决的债务案件已经执行了34个月后,被无理的进行了再审,结果是维持原判。但这给原审被告提供了上诉的机会。2007年5月中级法院再终字判决为:维持原审的判决金额,但不负连带责任。
请问:中院的判决金额是原判时的金额,可2002年原审原判决到2007年5月中院判决这段时间是否应该计息、该如何计算、法律依据是什么?

位律师回复

已经回答,请查看,我明天到齐齐哈尔,可以面谈处理,有需要可以电话联系或者面谈,哈尔滨何律师、张律师为您维权

DABAN RP主题是一个优秀的主题,极致后台体验,无插件,集成会员系统
白度搜_经验知识百科全书 » 可2002年原审原判决到2007年5月中院判决这段时间是否应该计息、该如何计算、法律依据是什么?

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提供最优质的资源集合

立即查看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