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分的利息是受法律保护的吗,我现在换钱给林某的话,应该还多少钱啊?
2003年我向以朋友借三万元,但实际上他给了我23000元还有七千没有借给我,借条上的内容是王某借了林某的三万元,认两分的息。若2003年年底没有还钱,其房屋属于林某。我当时一时疏忽没有把欠条改过来,到期后我没有能力把钱还给林某,林某2004年向法院起诉了,房屋估价估了九万七千元,而且当时法庭是按借条上的三万元判的,将房屋判给了林某,并且林某于2007年已将房屋过户了。请问律师:房屋判给林某是合法的吗?两分的利息是受法律保护的吗?我现在换钱给林某的话,应该还多少钱啊?
位律师回复法院直接判房屋归林某我认为不妥,因你在借条上约定的"其房屋属于林某"是无效条款,只能判你归还借款,但执行时可执行房产.可你已过申诉时效,房再要不回了.利息二分受法律保护.(律师365提醒您尊重他人劳动,不要复制他人解答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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