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外公外婆共有3个子女,都健在,请问是否有效,我的母亲该如何处理,未作公证是否也可以?

我外公外婆共有3个子女,都健在,请问是否有效,我的母亲该如何处理,未作公证是否也可以?,第1张

你好,汪竹律师:
外公已经于2005年过世,未立遗嘱。我外婆与2008年书写遗嘱,签名处是其印章,2009年3月过世。遗嘱中将房产处置给我的母亲,至今并未做公证。我外公外婆共有3个子女都健在
请问是否有效?我的母亲该如何处理?未作公证是否也可以?
谢谢

位律师回复

未作公证的遗嘱,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就有效,现在不能再做遗嘱,如果其他继承人不同意,可以起诉到法院,确定遗嘱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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