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上班都不算加班,发工资时他们有两份工资单,一份假的,一份真的,不知以上情况是否违法?
你好,邹良城律师:
1。我在深圳一家民营电子厂做了三年多,前面二年多都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合同及社保之类,到2008年5月为了应付劳动局检查签了份劳动合同但没有给我本人一份不知是否有效?
2。现在我提出辞职,公司以其内部厂规说辞急工为由需扣六百块钱不知是否合理?(辞工书我是提前一个月写好的只是压在领导哪里没交上去,快到时间才批示交上去他们以这个理由说我是辞急工)
3。这个厂一个月只休息一天,周一到周六都要加班,我们是拿月薪的厂方按28天/月算,如果一个月没满28的话会按实际天数扣除工资(如:1800/月,少上一天就要扣60),还有员工拿加班费的按26天制算,750/26天,星期六上班都不算加班,发工资时他们有两份工资单,一份假的,一份真的,不知以上情况是否违法?
每周工作不得超过40小时,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否则违法。你可以以公司违法为由随时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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