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工伤认定不下来,我们都是在沙坪坝区工作,请问我要怎样才可以为我兄弟维护权益?
你好,乐承信律师:
我兄弟是08年3月进厂上班于7月8日发生工伤事故在治疗还未完全好的时后,因为我与他吵架他离家出走未回。现在厂里不报销余下的医疗费和工伤工资。我还有由厂领导签字的费用报销单与全部治疗单。
我09年2月份找了两工友为我在证人证言上签字,到沙区劳动局申请工伤但是劳动局说我兄弟的工作证印章《重庆九龙坡区宝弛机电》与我们的《重庆宝弛机电》不一样让我们找厂里重盖但是厂方不盖,我们的工伤认定不下来。我们都是在沙坪坝区工作。请问我要怎样才可以为我兄弟维护权益。
谢谢你们的帮助
劳动局应当让公司方面确认该工作证是不是他单位的,而不是让你们重复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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