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诉讼是否需要请律师?
某员工07年11月进入一家私营企业工作,至09年4月30日,突然接到公司领导的口头信息:明天开始不用上班了,理由是经常下班早退。在该企业工作期间公司未与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给的工资是840元直到09年1月开始发放1000元的工资,期间未给该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若现在该员工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诉讼该从几个方面提出要求赔偿?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诉讼是否需要请律师?
位律师回复
1、有证据证明公司辞退你的话,可以要求执法经济补偿金;
2、未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3、09年1月前支付你的工资840元低于上海市最低工资,违法,可以要求补;
4、可以要求补缴社会保险。建议你委托专业劳动法律师处理,详情可来电联系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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