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岁,未婚,在外地谈恋爱有小孩,男方不知去向,现被当地的计生办带走,现在该什么样才能回来?

31岁,未婚,在外地谈恋爱有小孩,男方不知去向,现被当地的计生办带走,现在该什么样才能回来?,第1张

各位律师:
女,31岁未婚在外地谈恋爱有小孩,男方不知去向,现被当地的计生办带走,现在该什么样才能回来

位律师回复

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流动人口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现居住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二)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三)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时,其现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均未发现的,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当事人在一地已经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

DABAN RP主题是一个优秀的主题,极致后台体验,无插件,集成会员系统
白度搜_经验知识百科全书 » 31岁,未婚,在外地谈恋爱有小孩,男方不知去向,现被当地的计生办带走,现在该什么样才能回来?

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提供最优质的资源集合

立即查看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