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汪竹律师:
您好!我在国家某机关直属的一个自负盈亏的事业单位上班,保险上的三险,没有生育险,问为什么不给上,说国家有规定,这种单位就是不给上生育险。
生了孩子之后,产假期间单位给发基本工资(几百块,说是根据工作岗位定的,扣完保险就没了),既然单位不给上,我们想自己上生育保险,单位也说不可以。请问有这规定吗?我们改怎么办?
还有上保险的基数,比工资基本低一半,国家的比例调高了,他就把基数给调低,请问这也是不合理的吧?
位律师回复
你好!单位做法是不对的,可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北京律师祝永根电话:13141427548QQ:422829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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