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的事故,如果单位不鉴定我为工伤,那么保险公司是否也应该赔偿我的医药费?
你好,张新华律师:
2008年5月18日,星期天我值班,中午因公出车,完成送人任务,然后在那里吃饭,饭后我想回临沂拿东西后再返回单位,结果在途中和一辆大货车相撞,造成伤残,请问我是否可以鉴定为工伤?单位处理结果迟迟没有下来,我开的是单位的车,单位是否应该给我买全部的保险,我出的事故,如果单位不鉴定我为工伤,那么保险公司是否也应该赔偿我的医药费?
你好:如果你“饭后回临沂拿东西”不是受单位指派或者为了单位利益,我认为不属于工伤。保险公司能否赔偿要看保险合同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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