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我们还没有离婚,想问一下,这个协议能否做为他们不让我进家不让我看孩子的证据.?
你好,徐亚萍律师:
我采纳了你们的建议,求妇联帮助,妇联昨天去他们家了,经过再三讨论,写了一份书面协议,内容是每个月我看两次孩子,每次40分,时间是上午8;30到9;10。我现在还不到上班时间,过二个月就得上班,到那时协议书规定时间根本不行,总不能我每次都要看孩子请假,而我们单位也不好请假,这个协议我感觉不公平,毕竟我们还没有离婚,想问一下,这个协议能否做为他们不让我进家不让我看孩子的证据.
你们双方可以进一步协商,再变更一下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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