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单位迟迟不肯处理,请问律师是否可以给我一个肯定的答复,我的情况在法律依据上是否属于工伤?
2008年5月18日。我因工出车,10时50分完成送人任务后,在朋友所在的单位吃午饭。饭后、没回单位。直接开车回家。再回家途中发生车祸,造成伤残。请问这中情况能鉴定为工伤吗。我已经向单位说明情况并申请,但是单位迟迟不肯处理,请问律师是否可以给我一个肯定的答复,我的情况在法律依据上是否属于工伤?
位律师回复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但的情况很难认定为工伤。具体有劳动部门认定,你已经向单位说明,单位应为你申请认定。若单位不申请,自事故发生1年内你可直接向劳动部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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