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她可以向公司索要哪些赔偿,3、她需要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才可以离开吗?
你好,钱锋律师:
你好,我有一个同事,她在公司工作两年了,第一年签过一个简单的为期一年的协议,但在2008年4月已中止,之后就没有再签过任何的协议和合同。两年中公司未给她交过金,节假日工资也没翻倍过。她于2009年5月2日提交了辞职报告。
请问:1、她是否已和公司形成了无固定的劳动合同?
2、她可以向公司索要哪些赔偿?
3、她需要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才可以离开吗?
根据你的陈述,应当认为她与用人单位已经构成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关系。她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捍劳动仲裁申请主张自己的正当权利。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代理仲裁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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