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孩子生身父母达成解除收养关系的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孩子还可以保留北京户口吗?
请问关键律师:女方离异无孩,符合收养孩子的规定,现如果收养一个女孩儿,对未来再次结婚生育自己的孩子会造成任何法律法规上的障碍吗?会对自己生育的亲生子女的利益造成损害吗?(指法律法规,国家的福利政策方面)
再有,如果在孩子未成年之前,与孩子生身父母达成解除收养关系的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孩子还可以保留北京户口吗?
注:女方是北京户口,孩子是外地户口,如果办理收养手续的话,孩子户口会迁到北京。多谢了!
根据北京市的收养规定,如果在收养该女孩后你又怀孕,则要向当地区县计划生育部门反映,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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