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不知道该车主出这35000元是不是出够了,我们受害者也该自己负责以后的费用吗?
我母亲77岁,去年12月被一小车撞倒,造成鼓骨骨折,也换一边,一个月后由于体力不支,出院在家调理时又倒地将另一鼓骨造成骨折,医药费全部由小车单位负责支付了,现在我们向车主要求赔偿护理费等等,车主现只负责35000元,或者叫我们去法院起诉,我母亲现在还不能自由活动,还需要人护理,35000元在医院住院期间的护理费生活费和子女等来去的交通费生活费等等也用完了,出院后还要医药费护理费,所以不知道该车主出这35000元是不是出够了,我们受害者也该自己负责以后的费用吗?请律师帮我出出主意。
位律师回复申请伤残鉴定后,可要求对方全部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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