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当初签合同是服务5年,毁约金一万,拿回档案真的要交已万吗?
朱律师:你好。我是07年毕业,签约广东以所中学,08年我在广西结婚,09年春节,我向单位申请辞职。当初我问教育局我什么时候可以拿档案走,回复是我是自动离职,工资停发3个月后就可以拿走档案。我向请问您,现在3个月已过我要通过什么法式拿走我档案?
还有当初签合同是服务5年,毁约金一万。拿回档案真的要交已万吗?我年薪也才一万而已。谢谢朱律师。
属于人事争议。一般来说,离职十五日即办理档案交接手续。你先找到接收档案的地方,然后由这边与教育局协调。如果仍然无果的,则可以申请人事仲裁,要求单位返还。违约金的条款是无效的条款,即使有效,也过高,因此,你以此为由进行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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