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乙以建筑房屋,请问: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为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官道行走权,我该怎么做?
你好,秦永建律师:
我房后有一自留地,在小的时候留有后门,并有一官道出入。因房屋翻盖,现未留后门。自留地曾栽有树木,现留一颗当作界石以备当佐证。我房后西侧一甲居民因家里无人居住,将房产变卖给乙,且乙做了变更手续。现乙翻建房屋,发现不但官道被占且占用了我自留地。因其有变更手续,所以肆无忌惮继续建筑。请问:占用我的自留地能否要回(但提供不出自留地的证据,只有林木所有证),将官道化为宅基是否合理(根本不知什么时候乙做的变更)。现乙以建筑房屋。请问: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为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官道行走权,我该怎么做。
请村委会村面调解或者依法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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