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属于三代以内的直系或旁系血缘关系,是否能够结婚?
各位律师:请问本人和亲堂姐的女儿互相爱慕可以吗?请问是否属于三代以内的直系或旁系血缘关系?是否能够结婚?本人现在很困惑,烦请您解答,在此忠心的感谢!
位律师回复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法律之所以要禁止一定范围内的血亲结婚,主要是因为近亲结婚影响后代体质,危害民族健康。这里所称的直系血亲,包括父母子女之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之间。所谓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之间(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兄妹);同源于祖父母的堂兄弟姐妹之间;同源于外祖父母的姨表或舅表兄弟姐妹之间;以及不同辈的叔、伯、舅、姨与侄(或侄女)、甥(或甥女)之间。以上人员之间禁止通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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