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单方面提出离婚,而对方不同意,要分居几耐才真正可以离婚呢,财产如何分配?
你好,张达金律师:
你好,我想办理离婚,女儿才6个月。有共同房屋一间,房产证比例,他70%,我30%。房子买入时27.5万,当时中介写发票好似是20万左右。买房时,我出了5万元,家具等都有1万几元。自己的工资有些是存起来的,这些应该不算婚后共同财产吧?我一定要女儿跟我的,是否2岁以内的孩子多数判给母亲的?如果女儿跟我,我可以要求他给多少瞻养费呢?他的工资每月扣税后大概3300左右。如果单方面提出离婚,而对方不同意,要分居几耐才真正可以离婚呢?财产如何分配?
一般而言婚后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平均分配;抚养费按工资比例给;感情不和分居两年是认定感情破裂的一个因素,但不是法院判决离婚的必然条件。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