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没有书面和口头授权的前提下我的哥或嫂签字真的能代替我吗?
各位律师:
我和前面象你们咨询的人一样也是一起买刚才叙述客车的股东。我在外打工回家后没事做。我哥和他们一起在经营那客车也就是上面叙述的八个股东之一。我也买了我哥股份的一半,购买时间和上购买人上下。并且我哥有其他事做没参加经营。是我在经营和带管。刚好他们在商定分伙经营的时候我没在去我以前打工的地方去拿我以前打工的工钱了。分伙协议上只我哥的老婆一个人签字了(签的是她自己的名字)。我回来后也不占同他们协议要求作废(我和上咨询人是分伙经营同一方的)。在协商不下的情况下与上咨询人同起诉讼到法院。要求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未想到法院判决我败诉。理由就是虽然我没签字,但我和我哥的老婆是一家人并且我是购买他的股份的一半,她签字了就试作我已经认可此协议的内容。在我没有书面和口头授权的前提下我的哥或嫂签字真的能代替我吗?在公司处理事务和我们股东之间签定什么规章制度和协议什么都是我的签字。
你这不是公司行为,你也不是股东。你们是合伙经营,合伙是人合性的,你没有在合伙协议中签名,所以你不是合伙人。在其中行使的是代理权,代理你哥的,不是合伙人的权利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