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会在2009年再来通告我们,当年也没有通知我们,请问我们该如何处理?
你好,吴园律师!
我想向你咨询一件欠款纠纷。
是这样的:5.1日我父亲收到来自我们黄陂当地法院的一封信,上面写2002年我父亲与一名叫喻某的人发生了欠款纠纷,我父亲只认识一个叫喻某某的人,就上门去问他,喻某说并没有此事,我们一家人觉得很是奇怪。由于父母都是农村人,对于法律的事情,是又怕又不懂。主要是没有这件事情的发生。
法院叫我们在10日内,提交财产申报书信件上的日期是2009年4月21日,信件到我家的时候是2009年5月1日。
如果存在这个事实,那么这件案子是在2002年的,为什么会在2009年再来通告我们?当年也没有通知我们,请问我们该如何处理?
希望你能帮助我们,谢谢!
最好是主动与法院联系一下,让法院出具一下相关的文书。搞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然后联系律师分析如何处理。武汉吴园律师欢迎您来电咨询,电话13871335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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