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有是不是对方的境外公司在每次支付我佣金之前,我们双方都要签订佣金协议呢?
请问各位律师:
如果我以个人名义与境外的公司签订佣金协议,协议能否算作违反劳动合同和职业道德的证据,万一日后被我现在所就职的公司知道后而控告我?
再有是不是对方的境外公司在每次支付我佣金之前,我们双方都要签订佣金协议呢?
希望各位律师能作详细解答,将不胜感激!
您能否收取佣金,要看您和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是怎样约定的,如没有授权委托您,而您是揽为己有,这肯定是不行的。您个人与对方签协议,您代表谁?这都是您需要弄清楚的。否则违法犯罪。如您认可,请点击采纳,谢谢!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