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在法律上来说300左右平米的房屋是按照12分割的吗?
律师好!
我家有300平米住房。是我父亲从78年陆续购买邻边土地至89年建成(其间土地买卖地契均有,且是我父亲的姓名所有)。当时爷爷健在,我父辈有兄弟两人。大伯于建房前离婚,生有子女各一人。经法院判决大伯抚养女孩,女方抚养男孩。由于大伯离婚后经济压力大,无处安身。爷爷基于本族家睦和谐,建议大伯暂与我家共住。于是父亲无偿提供83.04平米的土沙墙一间与大伯暂住。顾于父亲考虑与大伯的兄弟感情,90年办理房产证之际误将大伯姓名登入同一房产证。95年爷爷去世。08年大伯突发急症抢救无效去世。大伯去世后其安葬开支等均由父亲承担(因大伯的女孩吸毒并无经济能力,大伯也一直未婚)。目前83.04平米的房屋由奶奶所住。
咨询的问题如下:
房产证上同有我大伯和父亲的名字,那么在法律上来说300左右平米的房屋是按照1/2分割的吗?
1、必须达到数额较大;
2、必须有情节严重的行为;
3、必须是哄抢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人。根据上海市高级法院的有关规定:聚众哄抢数额在4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严重情节”;聚众哄抢数额在4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这就是关于聚众哄抢罪怎么认定的认定标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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