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主管部门都出示了证明材料,请问杨律师,法院将会按照什么身份、标准进行计算赔偿?
单人无证驾驶摩托车与一辆有保险的传动竹断停占道的大货车尾部相撞当场死亡,没有设置闪光警示标志牌,交警认定为同等责任,死者6年一直在距离村庄10公里的一条二级公路汽车修理服务区打工、居住、生活,20岁。月工资1200元,没有正规工资发放记录和劳动合同,户口是农民,但是以前在劳动局办理过农民工服务手册,各级主管部门都出示了证明材料,请问杨律师,法院将会按照什么身份、标准进行计算赔偿?我在寻律师代理。另外对方还有编造事实行为反映在调查笔录中。
位律师回复要看二级公路汽车修理服务区属于城镇,还是农村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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