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且那时候公司把合同一式三份都拿走了,我们个人手上并没有合同,这样是不是对仲裁很不利呢?
你好,谢志民律师:
我们公司是每个月底发上一个月的工资,这个4月24日,我领工资的时候才发现我的工资被降了,也就是说我四月份的工作都做完了,才知道公司三月份就降了我的工资,在这之前我没有收到公司任何的调整工资的通知。和公司领导协商从5月份开始执行,领导不同意,说我可以辞职,但是从5月份开始执行不可能。我现在不想在这家公司做了,想申请仲裁,但是不知道应该做哪些准备,我申请仲裁的话,能要求赔偿吗?怎么样赔偿比较合理?另外我们签的合同上的工资和实际发的差别很大,合同上一律都是1000元,公司和我们签订的时候说这是形式一下,并且那时候公司把合同一式三份都拿走了,我们个人手上并没有合同。这样是不是对仲裁很不利呢?我在公司做了11个月了。谢谢
为经协商一致不得单方变更。鉴于你公司采用阴阳合同,你可以准备好有效的工资发放记录和考勤记录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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