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时很气愤,到2009年4月28号也没拿到工资,请问有什么方法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吗?
你好,吴仁云律师:
本人2008年7月18日进厂2009年4月18日辞职到期,上班一过星期上六天,进厂没签劳动合同,以前同事辞职第3天就可以那到工资,今年负责人说劳动法规定7天结工资,2009年4月24号进厂问“他”25号是不是可以拿4个月工资,然后我把手机录音打开他说星期六/日不算进去,我当时很气愤,到2009年4月28号也没拿到工资,请问有什么方法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吗?
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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