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要求哪些方面的赔偿,我可否要求做伤残鉴定,有无时效性要求,如何主张呢?
方律师,您好!
我和几位同事于4月14日晚被一帮人(酒后)无故殴打,至使我右手大拇指关节粉碎性骨折(行凶者已被当地派出所抓获两人)。经上海六院医治诊断,将来会留下后遗症。请问我应如何维护我的权益?
现当地派出所出面协调希望我们私了,我可以要求哪些方面的赔偿?我可否要求做伤残鉴定?有无时效性要求,如何主张呢?谢谢!
对方的行为已造成你轻伤,可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可以要求做伤残鉴定,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贴、交通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等。建议委托律师处理,同时要求对方承担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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