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是这里几个月,那里几个月,我现在就是不知道怎么弄到居住城市居住1年的证据啊,人际关系算吗?
我是2008年8月分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出的交通事故,交通的事故认定书是对方8成,我2成的责任,腰椎3,4椎体压缩性(粉碎性)骨折,神经挫伤,骶骨骨折无法手术(自行恢复)内固定支架手术,住院24天,在家卧床2月,后依靠拐杖恢复行走,现摆脱拐杖行动一般,腰部活动受限,受伤到行走期间一直妻子照顾,事前从事司机行业(月薪约2200元-3000元),但无劳动合同与单位,妻子辞去商场售货员一职照顾我。我们都是农村户口,但都是城镇工作。
补充:法医鉴定已做,为8级伤残。我于2006年在武汉市工作至出事当天,当天是下班的途中发生的事故。工资证明我可以办到,那个1年以上的城市居住我就没法弄了,因为我是给个体老板打工的,没有办理暂住证,因为车是不固定地方从事运输的,经常是这里几个月,那里几个月,我现在就是不知道怎么弄到居住城市居住1年的证据啊。人际关系算吗?
谢谢各位律师的解答。
再次感谢
你好!
1、从你提供的材料来看,你可以按照城镇标准赔偿,如需要法律帮助,请与我联系;本律师帮你收集证据,帮你最大限度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2、其实,你的情况还属于工伤,可以获得工伤待遇。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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