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法律概念我不太清楚请问一下?
非常感谢律师们的解答。有个法律概念我不太清楚请问一下,现在辞退我的单位一口认定我是雇佣关系,所以不予补偿和赔偿,可是我看法条上我应该属于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的。我再把我的情况说一下,请帮我确定一下,谢谢了!
我是下岗职工,关系和保险在原单位上,没有任何收入,一直在打工。后来应聘到现在的公司工作已经6年了,工作期间只是保险在原单位上,我享受正式员工的一切待遇:工资、岗位津贴、工龄补贴(每年递增),奖金、带薪休假,在单位的支持下(报销听课取证的费用)取得行业资格证书。
一般的,应当属于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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