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的担保责任还存在吗?
我是一名教师,2004年10月,我以人的个人财政工资为下岗工人张某做担保人向农业银行借了2万元(担保的类型我不太清楚)。担保还款时间期限为2年,即在06年10月前还清贷款。在06年9月,银行曾向我发过一次律师信,要求我叫借款人及时还钱,否则将从我工资里扣除。但张某以没钱为由拒绝还款。2年期限过后,即06年10月以后,银行也没有象在律师信里说的那样,在我工资里扣钱。虽然没扣钱,但我在06年10月以后还是认真履行担保人的职责,多次敦促张某还款,但都拒绝还款(他绝对有能力还款)。从06年10月后,一直到现在,银行再也没有与我和张某有过任何联系还款的事项,也没有从我的工资里扣除过钱。曾经我咨询过有关的法律人士,他们说银行应该在还款期满后2年内(也就是08年10月)会自动解除我个人的担保责任。请问,我现在的担保责任还存在吗?如果存在,我可以通过何种手段解除担保责任。请律师您为我详细解答。非常感谢!
位律师回复如你所述,你现在已无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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