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补1,05个月工资,我表兄心里认为公司对他不公平,甚至仇视,我也不知如何是好?
你好,张达金律师:
我表兄98年2月进入一家公司工作至今已11年多了,因为没文化,就一直安心做工人,去年公司本应与他签订无固定期合同,但公司还是要求其签订一年期合同,他对固定和无固定上及权利都懂,而企业明知却排除劳动者权利不与其签订无固定期合同也没告知情况,现一年期合同期满公司要求终止,只补1.05个月工资,我表兄心里认为公司对他不公平,甚至仇视,我也不知如何是好?
根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应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如需帮助可与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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