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是半年的时效),我已经十几年没上班了,不知道向我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律师你好;
我是吉林省事业单位的一名正式职工,1993年因单位效益不好放假,直到现在,现在我们单位的效益明显改善,年年进新人,工资也不断上涨,我到单位要求上班,单位就说安排不了,并且连一分钱的生活费也没有,省里有文件,要求未上岗人员待岗期间的工资是原工资的50%,而我们单位说什么,没钱,单位不执行,所以现在我们连一分钱也不给,我现在难道就没有说理的地方吗?我就应该没有最基本的生活来源吗?
我想问问,有没有关于我们这种情况的相关法律条款,(劳动仲裁是半年的时效),我已经十几年没上班了,不知道向我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寻求你的帮助!
在此深表谢意!
没有按照省里的文件办理,可以向劳动局投诉或者上市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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