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罚款金额合理吗,罚款不给单据对吗,合同写明15日发上月工资,20日才结算能算作托欠工资吗?
你好,杨炼培律师:
监控录象查到某公司收银员,6号在烟酒柜工作过程中违规操作,13号公司责令此收银员停止工作接受审查,收银员交待了因工作失误造成短款又违规操作前后共给公司造成35元钱经济损失的经过,并愿意退还,也愿接受相适应的罚款,公司却要处以罚款五千元,收银员不接受,15号公司又以烟酒柜内部盘点亏损四千元为由把收银员送去派出所进行了调查审问,无果后,公司让收银员继续等候处理,20号公司硬性处理结论公布,解除劳动合同,罚款1200元,并且拒绝提供罚款单据和处理方案,请问这罚款金额合理吗?罚款不给单据对吗?合同写明15日发上月工资,20日才结算能算作托欠工资吗?
公司罚款于法无据,公司的处理违反法律的规定并侵犯到了你的合法权益。你可对公司提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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