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加起来30万元,提出一堆无理的要求,伤者这样要求是否合理?
你好,吴芳律师:
本公司在去年大概是9月份时,由于司机送货开车操作失误,而致跟车的业务员受伤,出现颈椎环骨爆裂,当时公司高管及时送其至医院治疗,在11月份之内的两个月治疗,伤者痊愈出院,公司当时支付与损失为:货物丢失一半,车维修1万元左右,第三者车维修5万元,伤者医院治疗及其营养费,看护人员工资,食宿,共花去27万元。伤者在出院后,出院所有资料及发票自行收了起来!到今天未提供给公司,所提供的只是琐碎票据,大额金额发票只是提供复印件,导致公司在保险索赔上出现阻碍!乃至到今日公司分文未取回!对此公司多次催促其缴还单据,但他以:‘我不知道啊,医院就给我这些东西,该给你们的我都给了。’伤者后来自行去鉴定伤残,评出为9级,并且伤者为非深圳非农户口,请问本公司应再赔多少?公司高管曾要求其以协商方式解决,伤者提出了公司需赔偿其至退休的工资与补贴!共加起来30万元,提出一堆无理的要求。伤者这样要求是否合理?
从你所述来看,司机已构成工伤,他可以要求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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