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我母亲就不会死,请问医院用药不当导致病人死亡,能否算医疗事故,该如何书写?
各位律师:
我母亲入院时神清,呼吸急促,不能平卧,胸口疼痛难忍,有高血压病史,入院后未作任何检查,即给上氧、输入丹参注射液约100ml后,换0.9ns+pn400万输入,约半小时后,病人感胸痛难忍,随即死亡,在这整个过程约一小时四十分,事后我向医生朋友询问,他说这是一例典型的左心衰竭的病例,医院在治疗上有错误,应先给病人利尿,同时使用缓解胸痛的药,也许我母亲就不会死,请问医院用药不当导致病人死亡,能否算医疗事故?该如何书写?请尽快回复,谢谢!
医院的检查治疗过程有些问题。但确切的死亡原因还很难说。有多种的可能性。心衰是肯定的,但导致的原因是什么,不能确定。请专业律师介入,必要时通过鉴定程序,但又面临尸体解剖的问题,建议你听取专业律师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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