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上海杨浦,老式公房,2室户。由于历史遗留问题,这套房子有2本户口本,2个房间算2户,我和奶奶的户口在一个房间,户主是奶奶;我爸爸的户口在另一间房间,户主是我爸。奶奶之前说过会把房子留给我爸的,但是由于其他的几个孩子也想要这个房子就没有实行。现在奶奶愿意把两个房间两个户口合并成一个户口,户主写我的名字。但是我们生怕奶奶的其他孩子争抢房子的拥有权,我们愿意立下字据写清楚奶奶的那份房产由她的孩子平分。另外,此处房产不是产权房,只有使用权。请问律师,我们现在并户的设想可行吗?谢谢
位律师回复
并户是否可行应该由派出所来确定,另外关于遗产的处分,由于该房屋是使用权房所以立遗嘱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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