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上标明违约金3000元,因此我想咨询一下律师先生,这个1,5万元我用退还公司吗?
尊敬的律师先生您好,我是企业的一名员工,硕士毕业,2007年7月进公司,10月底签的三年劳动合同,公司给予三万安家费,(但目前只给了一万五)免费提供了一套毛坯房,我用安家费对房子进行了装修。但是,今年我参加了公务员考试,并考取了公务员,想与公司解除合同,但是公司以没履行完合同为由让退已经支付的一万五安家费,但是这些钱我都投资到房子上了,而房子又带不走还是公司的,况且我已经服务将近两年了,我觉得这一万五不用退还,最多承担违约的责任,合同上标明违约金3000元。因此我想咨询一下律师先生,这个1.5万元我用退还公司吗?谢谢!
位律师回复依据您们的合同约定执行,可以直接联系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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