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可以的话是要到澳门那边起诉还是仲裁,有没有办法在大陆这边解决?
各位律师:
你们好。
我有位朋友原在广州某单位工作,后因通过澳门某企业面试,准备跳槽,把原工作辞了,并办理社保等其他手续。澳门那边传真了一份负责人签名的劳动合同给我朋友,并说劳动工证等手续在办理中,办妥后便可开始上班。两个月后,澳门那边说因为金融危机,政府不批,所以没有办法。
请问:这种情况下我朋友能否要求澳门某企业赔偿损失?如果可以的话是要到澳门那边起诉还是仲裁?有没有办法在大陆这边解决?
你们之间的用工关系还没开始,你实在要起诉的话只能去澳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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