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调去做营业员,职务相差太大了,所以是坚决不会同意的,要怎么办呢?
你好,陈文明律师:
公司领导09年4月10日找我谈话,以公司效益不好为由,要栽员,给每人1000元的补偿,09年4月10日办完交接,工资也算到4.10止,又不肯给我们开栽员通知,我们都不同意,提出要劳动仲栽,公司又说不走也可以,要么到楼下营业厅去当营业员,要么拿1000元走人,自己选,请问公司这么做合法吗?调岗是法律充许的吗?我们不同意要怎么办?(因为签合同时里面有一条是这么写的:“工作需要,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对乙方的岗位调整及职务安排,积极完在相应的工作内容,否则视为违约”因为我是做财务的,要调去做营业员,职务相差太大了,所以是坚决不会同意的,要怎么办呢?
可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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