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邵雷雷律师:
您好!我先把大概情况说一下,我在一家私营企业做出纳兼业务主管工作,我们公司是做批发零售,属于一般纳税人,我是通过关系进来的,所以任何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障都没有,最近公司出现一些问题,要裁员,提前并没有通知我,只是突然就说我被辞职了,我工作大概有3年半了,公司的一切手续,国税,地税,工商,和平常的业务往来我都有记录备案,请问如果我提出经济补偿,应该得到多少补偿款,谢谢。
位律师回复
1、你可以要求相当于你四个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2、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保并承担单位应交的部分。
3、可以要求2008年以后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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