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开出怎样的借据才受法律保护,我如何才能要回那笔钱,我想和朋友重新签定借据是否可行?
你好,张明律师:
你好,我2007年借给了一个好朋友二万块钱,当时是说好了半年后还清的,但我当时没有立字据,而且我当时借给朋友的钱是从我姐姐的帐户转帐给朋友的,银行的转帐单小票也没有保存,这笔钱到目前我朋友还没能力还上,请问我要开出怎样的借据才受法律保护?我如何才能要回那笔钱?我想和朋友重新签定借据是否可行?请给我保贵意见,谢谢!
你最好不要先起诉,也你没有他出给你的借条在手,你最好叫他重新补张借条给你,这样以后他不给你就可以直接用借条起诉偿还,这样稳当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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