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还将车烧毁,被捕后声称无力赔偿,请教贵咨询处,被害人家属如何得到经济补偿,赡养老人和子女?
各位律师:
2009年4月,一青年酒后无证驾驶一辆报废小汽车撞3人,其中一人当场死亡,后驾车逃逸,次日还将车烧毁,被捕后声称无力赔偿。请教贵咨询处,被害人家属如何得到经济补偿,赡养老人和子女?谢谢!那青年家在农村,尚未成家,除了几亩地和一院平房、爹妈、哥(当地政府工作)、姐(开一小型汽车修理厂,好像那报废车就是从哪里开来的)别无其它,谢谢!
不知道您所说的被害人家属具体什么情况,所以全部列举,请自行对号入座。希望我的解答能帮到你。
一、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1)不满18周岁的人员被扶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18-实际年龄); (2)18周岁—60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20年; (3)60周岁—75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20-(实际年龄-60)]年; (4)75周岁以上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5年; (5)有其他扶养人时,赔偿义务人承担的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扶养人数; (6)被扶养人有数人时,赔偿义务人承担的年赔偿总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 《最高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被抚养人人生活费根据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 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 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二、“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可以理解为“被扶养人有数人时,赔偿义务人承担的年赔偿总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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