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以原来申请仲裁的事实和请求起诉对方呢?
你好,简斯林律师:
我05年与原单位签定了内退协议,协议规定若甲方改制后不存在,由甲方的上级部门将本人的管理和内退生活费转由其他相关部门发放。08.12原单位只是变更了投资人就在没履行告知和协商一致就将本人的生活费移到别的单位发放,由此本人提请劳动仲裁,要求明确本人的劳动关系继续执行内退协议。仲裁裁定本人的劳动关系仍属原单位,可原单位依然不恢复本人与之的劳动关系,在这种情况下,本人是在接到仲裁结果15天内向法院起诉对方要求执行仲裁结果呢?还是以原来申请仲裁的事实和请求起诉对方呢?
以法院的判决为依据,要求单位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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