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已经提交了辞职信,擅自走人的员工怎么办,3)关于费用的问题,只能劳动仲裁吗?
律师:
你好!
近几年随着公司发展壮大,公司每年录用不少应届毕业生,公司针对这些应届毕业生进行了培训,是委托外部培训机构进行的培训,费用是9000元/人,跟应届毕业生也签了培训协议。签劳动合同的时候,约定了三年的服务期。
现在有些员工干了一年,技能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就要离职,这时候单位跟他们要6000元的培训费。但员工就耍赖,说没钱。那我们应该怎么办呢,劳动法规定,员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提出离职,单位到时候只能给他们办啊?那欠单位的钱怎么办呢?
现在的问题是:
1)员工提交了辞职信后,不管欠钱不欠钱,单位只能给他们办理吗?
2)已经提交了辞职信,擅自走人的员工怎么办?
3)关于费用的问题,只能劳动仲裁吗?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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